各學院、各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促進人才培養高質量發展,根據《安徽工程大學振興本科教育實施方案》《安徽工程大學“十四五”專業建設規劃》和《安徽工程大學2022-2025年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校級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以下簡稱“提升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指標及項目指南
本次“提升計劃”共設一流專業、一流課程、一流師資、教育教學研究項目、實驗實訓平臺、課程思政、教學成果、其他等八大類25個子類別,項目指南及申報指標分別見附件1和附件2。
二、申報要求
1.各類項目應圍繞我校辦學定位與辦學特色,結合學院內涵建設與發展,前期質量提升計劃建設成效,科學論證,有針對性地申報。各單位推薦同一個類別的項目超過2項的均需排序。
2.2018年及以后已在國家級、省級或校級立項建設的項目,原則上不再重復申報本次“提升計劃”同類型項目。同類型項目認定原則為類型相同或相似,其中,教學團隊和課程思政教學團隊等視為同類型;一流教材、規劃教材等視為同類型;教學名師、課程思政教學名師等視為同類型;精品線下開放課程和本次申報的線下課程視為同類型;線上線下混合式課程、翻轉課堂、智慧課堂、精品線下開放課程、精品資源共享課程、精品視頻開放課程和本次申報的線上線下混合式課程視為同類型,等。
3.已主持2個以上(含2個)省級或校級集體項目且均未結題的主持人,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本次“提升計劃”集體項目。集體項目主要是指不屬于教育教學研究類項目的且有建設周期的其他所有類別的項目,項目類型包括:特色專業、優勢專業、六個一示范專業、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六卓越一拔尖等專業類項目,MOOC、線上線下混合式課程、線下課程、社會實踐課程、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智慧課堂、精品課程、課程思政示范課程、課程思政優質課、教學示范課等課程類項目,教學團隊、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領基地、基層教學組織示范項目,等;省級教材類項目(一流教材、規劃教材等)本次不計入主持數量,且一流教材本次不占集體項目指標。
已主持1個省級或校級教育教學研究類項目且未結題的主持人,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本次“提升計劃”教育教學研究類項目。教育教學研究類項目主要是指教育教學研究項目、“四新”項目、課程思政建設研究項目、思想政治理論課教研項目等。
4.各級各類質量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延期超過1年仍未結題的,原則上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本次“提升計劃”項目。
5.各單位應嚴格申報材料的審核,組織申報負責人簽訂項目內容屬實、未超項申報和項目團隊成員師德師風的承諾書,承諾書由學院自行組織簽訂,學院留存。
6.“雙肩挑”人員需從業務所在學院申報,其中申報教育教學研究項目、教學成果獎、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培育項目等,主要內容與教育教學管理相關的,可從附件2中相關指標申報,其中教輔人員由教輔黨總支組織申報,行政機構人員由機關黨委組織申報。
7.學校將對各單位推薦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將直接撤銷該項目申報資格,且不予遞補。
三、工作流程及時間節點
1.各單位按限額評議,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于2023年9月11日前完成校級質量工程系統推薦和紙質材料報送工作。學校不受理個人申報材料。
2.各單位組織項目申報人于9月1日-9月11日期間在校級質量工程系統(網址: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63)上傳項目申報材料(申報書簽字蓋章后掃描件及相關支撐材料,申報書模板見附件3);各單位管理員審核無誤后,于9月11日前推薦至學校評審。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
3.各單位于9月11日前報送項目資格審查情況一覽表(見附件4)、校級質量工程系統導出的項目匯總表(項目狀態為“待學校審核”)和公示無異議說明(紙質版均須學院、部門蓋章,一式一份,電子版和電子蓋章掃描件發送至:jwc01@ahpu.edu.cn)。報送單位對校級質量工程系統中項目申報材料與項目資格審查情況一覽表信息一致性、完整性負責,因校級質量工程系統填報錯誤導致的相關問題由項目申報人自負。
4.學校將組織專家評審,并經學校教學委員會評議、公示后予以立項。
5.各學院要進一步強化質量工程項目建設和管理,突出成效,通過持續建設,提升內涵建設水平,全面提升人才培養質量。
附件2:2023年校級本科教學質量提升計劃項目單位申報指標匯總表.xls
附件4:2023年校級質量工程項目資格審查情況一覽表.xlsx.xlsx
教務處
2023年8月9日